一、行政许可事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一)设定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0年1月27日国务院令第570号)第二十三条。
《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
(二)申请条件:
1.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 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详细]
中科院雷电专家郄秀书谈科学认识雷电
雷电灾害,作为联合国"国际减灾十年"公布的最严重的十种自然灾害之一,近年来频繁发生在人们的生产生活中。它不仅威胁人身安全,从卫星、通信、导航、计算机网络系统乃至每个家庭的家用电器,都有可能在一道闪电中,毁于一旦。中科院大气物理研究所研究员、国际大气电学委员会委员郄秀书为大家解释雷电产生的原理和防御措施,以及雷电研究的最新进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