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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严防食物中毒 食物应彻底加热后食用
更新时间:2013-11-02 10:27:59

  2011年9月6日,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防控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该公告总结了今年上半年比较集中出现的食物中毒事件,包括在小餐饮业和集体食堂多见的亚硝酸盐中毒、夏秋季节多见的细菌性中毒以及由于农药污染造成的家庭食物中毒等。 

  针对这些,卫生部提出警示,夏秋季是食物中毒高发季节,对于一些易受细菌污染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应彻底加热后食用。特别是食用鱼、虾、贝等海产品要谨防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食用罐头、腌渍、发酵食品要谨防肉毒杆菌食物中毒。家庭聚餐时,要特别注意食品加工过程的卫生,充分清洗蔬菜水果,不采食野生植物和蘑菇。如果发生误食出现中毒症状,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此外,集体食堂和餐饮业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正确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对用作食品添加剂的亚硝酸盐的生产、流通环节加强监管。在扁豆集中上市时节,应注意在加工扁豆时,确保扁豆烧熟煮透,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 

  总之,监管部门管好,专业人士宣传好,老百姓自己提高安全饮食的意识,三方着手,才能真正避免食物中毒的发生。 (本信息由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